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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19-07-17 14:31     (点击: )

总则

一、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教学、科研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所有实验室、实训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安全管理。

三、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学生办公室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担任秘书,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及实验室教师,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院任命各实验室、基地和中心的安全责任人,对所负责实验室、基地和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五、所有实验室人员必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六、实验室安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七、本规定由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解释,结合实际情况按时进行增补和修订。

 


实验室安全检查规定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设有安全责任人,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教师和所有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均须要对实验室安全负责。

二、实验前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其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对危险品必须有专用防护装置保管,确认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三、实验室人员不得将大门、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四、实验室人员必须每日时常查看实验室安全情况,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对各实验室进行集中安全检查一次,并记录存档。

六、节假日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节假日实验室安全。

七、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闭各实验室,以确保做好假期实验室的安全。

八、实验室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丢失,被盗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服和私下处理。

 

 

 

 

实验室值班值日规定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要求学院实验室专职教师作为专职安全员进行值班值日,其他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在使用过程中作为实验室安全员进行值班值日,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一、值班的专职实验室安全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安全和非工作时间段的实验室财物的安全,认真检查并记录各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一般以非工作时间为重点责任时间。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或不在位时,须交代工作人员临时代替。做到交接班工作班次间无缝衔接,不得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临走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断电等设备的隐患。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在工作日志上签字。

四、不允许在实验室内留住客人,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合理的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每次课程结束后上课学生按值日表打扫卫生,上课教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周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出现了问题马上解决。

六、值班实验室安全员要重点排查各实验室有无插头插座不匹配或私自改装现象、有无乱拉乱接电线现象、有无电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现象、有无充电器在实验室充电现象、实验结束后是否关闭了总电源。

七、值班实验室安全员要检查实验室和实验楼下水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水龙头、水管破损现象、是否存在各类链接管有无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自来水龙头开着而人离开的现象。

八、值班实验室安全员要检查实验室内油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防护情况。

九、综合检查实验室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爆炸、防触电等情况。

十、节假日值班除遵守以上制度外,还须遵守节假日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

 

 

 

实验风险评估规定

为保证实验室教学与科研工作顺利进行,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室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要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对所在实验室进行风险评估。

一、实验室责任人要建立针对本实验室的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清单。清单内容需包括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三、有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张贴重点安全信息牌

四、每个实验室房间门口要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实验室准入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专职实验室教师、实验室责任人、实验任课教师及所有进入和使用实验室的人员。

二、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教师不得随意带领外人进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长时间都留在实验室。

四、非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得到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实验室人员要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学生由于学习和实践等原因需要长期驻留实验室的,需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做好登记和备案,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七、假期进入和使用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使用计划,签订相关责任书,并按时做好记录。

八、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要得到实验室责任人的同意。实验室责任人有权对实验室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并上报相关情况。

 

 

实验室应急预案规定

 

为保障实验活动中师生的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职能,并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进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验室负责人、指导教师、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和其他实验人员都是事故处理的责任人。全体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熟知本预案内容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二、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三、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四、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五、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六、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七、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八、善后处理工作:

1、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

2、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3、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实验室安全培训规定

通过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持续保持工作人员的能力,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能力、公正性、判断力以及工作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保证本实验室的质量和技术活动要求。

一、所有实验室人员,包括专职实验室教师、实验室责任人、实验任课教师及所有进入和使用实验室的人员,都需要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学校有统一培训安排的时候,需要积极参与学校培训,其他时间,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培训。

二、所有学生必须接受学校或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课程学习。

三、实验室责任人、相关任课教师及实验室使用人员,有责任针对本实验室和设备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验室安全要求,并对进入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四、培训方式应根据内容、人数、效果、培训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包括实验室自行组织培训班或研讨会、参加外单位培训班或研讨会、参观考察、个别辅导操作技能等。培训后要及时将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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