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相关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机械工程学院毕业设计答辩阶段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答辩工作由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等部分组成。
(一)指导教师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一周:学生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说明书)及附件(包括任务书、图纸等)正本(包括电子版)和诚信承诺书,按时呈交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应综合考虑所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写出评语,并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二)评阅教师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一周: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后,需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一般由本院讲师以上教师担任;结合生产和科学实际任务的题目可以聘请有关单位的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为评阅教师。
评阅教师应对所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全面评阅,按百分制给出评阅成绩,并写出评语。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教研室主任全权负责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没有通过名单”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包括电子版)。
(四)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下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持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一般应由校内讲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技术人员)担任,如确实需要,也可聘请少数校外人员为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委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在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可划分为若干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教师不应少于4人。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两周: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小组教师名单、学生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安排,经系(部)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院、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
答辩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最后一周进行。
(五)答辩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答辩工作:
1.在答辩前举行预备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程序及评定标准;听取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组组长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的简单介绍。
2.每个学生在答辩前,应将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及附件呈送给答辩委员传阅。
3.答辩应公开进行。学生答辩时,采用PPT等形式,简单报告题目任务、目的和意义;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对设计(论文)结果的评价等。自述时间一般在10分钟左右。
4.答辩委员可对题目中的有关主要问题进行查询,检验学生掌握与题目密切相关的理论和实际知识的情况,考查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情况。提问时间一般在20分钟左右。
5.每位委员应按照成绩评定标准对学生答辩情况按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答辩小组在综合各委员给定成绩(平均值)的基础上,确定学生的答辩小组的答辩成绩。
6.各小组答辩中,答辩成绩<60分并且可以在短时间内改正轻微错误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和答辩委员会同意后,答辩委员会在学院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前,统一组织一次最后答辩,最后确定该学生的答辩小组的答辩成绩。
机械工程学院
202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