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是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前的规范要求,是关系到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提高我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质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科学合理,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1〕9号)规定,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开题答辩前,各专业提前确定好开题答辩时间及地点,并做好分组,要求参加开题答辩的教师和所有同学准时到场,答辩秘书提前落实好每组老师时间,可根据情况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开题答辩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1.开题答辩前,学生需按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
2.开题答辩时,学生须对设计(论文)的目的及意义、研究现状、基本任务、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其实现途径、方法和手段、查阅的参考文献、进度安排等进行陈述。答辩时由答辩学生陈述3-5分钟,由答辩评委点评,3-5分钟左右。
3.学生在自述结束后,应认真回答开题答辩评委问题,并听取评委意见;
4.开题答辩结束后,由答辩评委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5.通过答辩的学生需认真按计划完成论文各阶段工作;
6.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提交院系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裁决或组织二次答辩;
7.开题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评委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审核、定稿;
8.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答辩工作流程和要求,并做好开题答辩记录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通过开题答辩,擅自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后续写作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视为无效;
2.学生最终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提纲等应与开题答辩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3.院系应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记录作为重要教学档案,归档留存。
4.各专业应在开题答辩前3天,将填写完整的《XX届毕业生开题答辩安排表》发送到学院邮箱。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5日